徐州市人保局:医保转诊转院程序简化
2013-07-02
近日,徐州市人保局发布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外转诊转院流程进行了简化,取消了以往转外就医需要第2家三级医院院外会诊的环节。
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及时转外就医,市人社局近日调整了《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新调整的管理办法对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外转诊转院流程进行了简化,取消了以往转外就医需要第2家三级医院院外会诊环节。自7月1日起,对于符合市外转诊转院范围的参保人员,经市区一家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医疗机构审批,填写《徐州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即可赴外就医。同时,对于急诊抢救病例,可先行转外就医后,再及时补办有关手续。以上人员的市外转诊转院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病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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