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泰州市首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
2007-05-24
各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地方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7年泰州市首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7年泰州市首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9日。
三、组织平台
泰州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tzbys.com)。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市及各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地方各高校。
2.承办单位
市及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方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活动形式
1.本次活动是面向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组织的公益性网上招聘活动,各类主体全部免费参加。
2.用人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就近至本次活动承办的各级人事、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办理开户登记,领取单位专有账户,自行进行网上需求信息发布和招聘意向洽谈;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个人求职区”进行网上求职登记,或进入“单位招聘区”进行网上应聘登记。
3.本次活动由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信息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联系人:方钧、徐学文,联系电话:6880271。
六、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统一协调,做到市区联动、部门协调、校地合作,实实在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应迅速将2007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集中进行网上发布,推动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市及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应迅速将现有毕业生需求及毕业生求职信息集中进行网上发布,跟踪进行就业指导,保障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同时,要加强本次活动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7年泰州市首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7年泰州市首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9日。
三、组织平台
泰州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tzbys.com)。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市及各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地方各高校。
2.承办单位
市及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方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活动形式
1.本次活动是面向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组织的公益性网上招聘活动,各类主体全部免费参加。
2.用人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就近至本次活动承办的各级人事、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办理开户登记,领取单位专有账户,自行进行网上需求信息发布和招聘意向洽谈;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个人求职区”进行网上求职登记,或进入“单位招聘区”进行网上应聘登记。
3.本次活动由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信息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联系人:方钧、徐学文,联系电话:6880271。
六、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统一协调,做到市区联动、部门协调、校地合作,实实在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应迅速将2007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集中进行网上发布,推动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市及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应迅速将现有毕业生需求及毕业生求职信息集中进行网上发布,跟踪进行就业指导,保障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同时,要加强本次活动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