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施行集体合同审查办法
2009-04-13
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徐州市集体合同审查办法》本月起开始施行。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而集体合同审查,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合同就集体协商双方主体资格、集体协商程序以及集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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